CBA向B站索赔4.06亿?玩家该看懂的「游戏版权战争」里藏着你的观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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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晚上窝在沙发上,你刚打开B站刷到一条CBA某球星的绝杀高光——慢动作回放、燃向BGM、UP主配文“这球比游戏里的操作还炸”,正要转发给球友,突然刷到条新闻:CBA公司正式向B站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4.06亿,理由是“未经授权传播赛事短视频”。

你愣了愣:这不是和去年游戏圈某厂商起诉直播平台“盗播新游”的剧情一模一样吗?只不过主角从“游戏”换成了“CBA”,从“直播”换成了“短视频”,但对玩家来说,这件事的本质其实和你每天关心的“游戏二创能不能播”“主播玩新游会不会被封”是同一场仗——所有IP的版权焦虑,最终都会落到用户的“内容自由”上

为什么是B站?不是“盗播”那么简单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B站盗播CBA了?”但其实CBA索赔的核心不是“整场次的盗播”——毕竟现在想看CBA直播,打开某讯体育就能看正版,真正的矛盾是“未经授权的短视频传播”:B站上有大量用户上传的CBA赛事片段、球员高光、战术解析,从15秒的扣篮镜头到5分钟的全场精华,这些内容没经过CBA授权。

这和游戏圈的“二创剪辑”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剪一段《黑神话:悟空》的实机演示高光,发在B站涨粉;UP主剪一段《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的五杀镜头,配文“这波操作我练了三个月”——本质都是“用户用IP内容生成新内容(UGC)”,但问题来了:IP方有没有权利禁止这种行为?

CBA向B站索赔4.06亿?玩家该看懂的「游戏版权战争」里藏着你的观赛自由

CBA的答案是“有”——根据2025年出台的《体育赛事版权保护条例》,赛事组织者对“赛事画面”享有“类电影作品”的著作权,而“短视频传播”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放到游戏圈,这就相当于:游戏厂商对“游戏画面”享有著作权,你剪游戏片段发B站,必须经过厂商授权——是不是突然懂了为什么去年某游戏厂商要下架B站上的所有实机剪辑?

06亿的“天价”里,藏着体育IP和游戏IP共通的版权焦虑

06亿的索赔金额让很多人觉得“夸张”,但如果你懂游戏圈的“版权生意”,就会明白这数字一点都不“天”——它算的是“IP流失的商业价值”

比如游戏圈,某头部厂商2025年的财报显示:其“直播与短视频版权收入”占比从2024年的12%飙升到28%,因为短视频已经成了新游触达年轻用户的核心渠道——玩家刷到一条《原神》的枫丹水下探索剪辑,可能就会去下载游戏;UP主做一期《塞尔达传说:王国之泪》的“究极整活”视频,能给游戏带来10万+的新增玩家。

CBA的逻辑一模一样:根据2025年CBA公司发布的《体育IP数字化传播报告》,短视频渠道贡献了CBA赛事60%的年轻用户流量——这些流量本可以转化为CBA的赞助费、门票收入、周边销量,但现在全被“未授权的短视频”分流了,就像游戏厂商眼睁睁看着主播玩自己的游戏涨粉,却一分钱没拿到——换你是IP方,你能不急?

更关键的是,IP的“版权护城河”一旦被打破,商业价值会直线下降,游戏圈里,某小众 indie 游戏因为允许玩家自由二创,反而火了;但头部IP不行——王者荣耀》如果放任所有玩家剪英雄技能视频,那它和某讯体育的“独家直播协议”、和某电商平台的“皮肤联名”都会贬值,CBA也一样:它和某讯的直播合同、和某运动品牌的赞助合同,都是基于“独家版权”的商业价值,一旦短视频把“独家”变成“免费共享”,这些合同的价格就得打对折。

玩家的“观赛自由”,其实和“游戏二创自由”是同一场仗

你可能会问:“CBA赚不赚钱关我屁事?我就想免费看个高光而已。”但别急,你今天为“CBA短视频被删”焦虑,明天就会为“游戏二创被封”焦虑——因为所有IP的版权政策,最终都会指向用户的“内容自由”。

想想你在游戏圈的日常:

  • 你刷B站看《CS2》的职业比赛高光,突然视频被删,理由是“未经授权”;
  • 你关注的主播玩新游《红霞岛》,播了10分钟就被平台警告“涉嫌侵权”;
  • 你剪了一段《星穹铁道》的“彦卿打穿模拟宇宙”视频,发出去没两天就收到“版权投诉”。

这些场景是不是和今天的“CBA短视频被索赔”一模一样?玩家的“观赛自由”,本质是“用低成本获取IP内容的自由”;而“游戏二创自由”,是“用IP内容创造新内容的自由”——这两个自由,都在被IP方的“版权护城河”挤压。

CBA的索赔不是针对“用户”,而是针对“平台”——但最终影响的是用户:以后B站可能会收紧体育短视频的审核,你想看某场比赛的高光,得去CBA自己的APP充会员;就像游戏厂商让你去某牙看独家直播,不然就看不了主播玩新游。

这才是最关键的:IP方的“版权保护”,会不会变成“内容垄断”?游戏圈已经有过教训:某厂商曾要求所有主播玩自己的游戏必须签独家协议,结果导致小主播没饭吃,玩家只能看几个大主播的内容——现在CBA的索赔,会不会让体育内容也走向“独家垄断”?

从游戏圈的“版权战争”,看CBA索赔的后续影响

但别慌,游戏圈已经给了我们答案:版权战争的终点,从来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合作共赢”

比如某游戏厂商之前起诉某直播平台“盗播新游”,最后双方达成了“分成协议”:平台给厂商分直播收入的15%,厂商开放“游戏画面的二创权限”;再比如《原神》的“创作者激励计划”——UP主剪原神视频,只要符合规则就能拿奖金,厂商还会给优质内容推流。

放到CBA和B站的案例里,最可能的结果是:

  1. B站向CBA支付“短视频授权费”,获得部分赛事内容的短视频传播权;
  2. CBA推出“创作者激励计划”,给剪CBA内容的UP主发奖金,鼓励优质二创;
  3. 双方联合推出“CBA短视频专区”,把散落在B站的内容整合起来,既保护版权,又让用户能方便观看。

这和游戏圈的“授权二创”逻辑完全一致:IP方拿到了钱,平台拿到了内容,用户拿到了“自由”——毕竟IP方要的是“商业价值”,不是“封杀用户”;平台要的是“流量”,不是“打官司”;用户要的是“内容”,不是“和IP方对着干”。

玩家最该问的问题:这会影响我的游戏二创吗?

最后解答一个玩家最关心的问题:CBA的索赔,会不会让游戏二创更严?

我的答案是:短期会有“收紧效应”,但长期会更“规范”

短期来看,所有IP方都会更重视“短视频版权”——比如游戏厂商可能会加强对B站、抖音的内容审核,下架未经授权的游戏片段;但长期来看,IP方会意识到“堵不如疏”:与其封杀所有二创,不如把二创变成“流量入口”。

就像游戏圈的“开放二创”已经成了趋势:《英雄联盟》允许UP主剪职业比赛的内容,还给优质内容加“官方推荐”;《永劫无间》举办“二创大赛”,冠军能拿10万奖金——这些操作,本质都是“用版权换流量”。

CBA的索赔不是“终点”,而是“开始”——它会让所有IP方重新思考“版权”的意义:版权不是“围墙”,而是“桥梁”——连接IP方、平台和用户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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