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英雄传无限金币,有人说印度经常会有轮奸案的发生?
投胎是个技术活 命苦不能怨政府
正因为印度经常会有轮奸案的发生,所以印度才被冠之以“强奸之国”的恶名。究其原因,法律不严只是一个方面。本大仙觉得,根本原因还在于印度是一个阶级社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地位悬殊,所以社会底层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往往会被无情践踏。更重要的原因是,印度的宗教问题,如果大教主和基层神棍们不认为强奸是多么了不起的事,那么法律其实也无可奈何的。本大仙从三个方面,给大家大体聊聊这事:
法律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强奸(轮奸)肯定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说,印度并非缺少打击强奸(轮奸)犯罪的法律法规,而是这里边的“玄机”太多。众所周知,法律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抽象的东西,要想让全民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恩惠,必须得有良好的制度做保障,再说具体点就是得有靠谱的政府和优秀的官员。因为“有法可依”仅仅是个前提,关键还在于“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然而对于印度执法者来说,这恰恰是他们的短板。
由于受到封建传统“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再加上贪腐受贿等问题,印度执法者往往对于强奸(轮奸)犯罪的举报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要么就是和稀泥,要么就是踢皮球,总之就是想来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在印度此类犯罪只要是不闹出人命来,往往都不会引起当局足够重视。就更甭说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或者官二代、富二代们了,基本都是缓刑或保释完事了。受害者家属追得紧了,可以多获得点赔偿金,仅此而已,没啥大不了。
所以说时间长了,印度律师也尝到了甜头,出现了不少专业的“和事老”,法官会把原告、被告双方的详情和各自的态度原原本本告诉他们。当然他们处理完了得到男方的回扣,其中必须也得有法官的一份,不然就没得生意做了。
种姓制度印度是全民信教的国家,同时也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国家。印度有高达82%的人都信仰印度教,所以印度教是可以影响印度社会方方面面的第一大教。印度的种姓等级制度,就是印度教为了维系宗教秩序、便于教众管理而创立的一种制度,也是全球最古老的制度之一。种姓制度将印度教徒分为四大等级——婆罗门(Brahmins)、刹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首陀罗(Shudras)。在四大种姓之外还有更低的一层------达利特(Dalits),翻译成好理解的词意即“不可触碰者”,也就是印度权贵眼中的“贱民”。
那么这个高低贵贱之分到了什么程度了呢?这么说吧,从古至今,高种姓的人跟低种姓的人不可杂居、不可通婚、甚至连饮水都分不同的井。首陀罗、达利特想要给婆罗门敬献贡品,也不能直接递交,原因是怕贱民不小心触碰到贵族的手而让贵族蒙羞。所以贱民都很自觉,是直接把贡品摆放在特定的神案上,由僧侣为贵族老爷们取用。
虽然时至今日,印度为了跟国际接轨,并在国际上展现所谓的“强大”,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想要对种姓制度进行限制,但是收效甚微。就拿强奸犯罪来说吧,如果是高种姓的男性犯罪的对象是低种姓的女性,那么这种案件就往往会被私了,或者是拖来拖去不了了之。当然如果反过来说,有低种姓的男性对高种姓的女性犯了罪,那估计法律就会彰显出它无情的一面来了。
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虽然达利特和其他低种姓群体饱受耻辱,但他们中也出现了一些享誉全国、声名显赫之辈,例如印度宪法的起草者BR•安贝德卡尔(BR Ambedkar),以及印度总统KR•纳拉亚南(KR Narayanan)。由此可见,神可以让印度人生而高贵,但却阻止不了一些贱民通过奋斗而变得更加高贵。
宗教包庇上文已经提到了印度的宗教势力是十分强大的存在,在某些领域和区域具有绝对的权威。法律是法律,教规是教规,法律不是万能的,教规却可能是万能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法律也不能拿印度教中那些地位较高的僧侣怎么样。举个例子说吧,印度教义虽然也有禁欲的部分,但是在实际执行起来并不严(这难道就是印度人大都推崇印度教的原因?),也就是说印度教徒是可以结婚的,当然也是可以在外边找女人的。
那么话又说回来了,那些有权有势的僧侣还用得着在外边找女人吗?自有信徒为他们提供“圣女”,说白了其实也就是在贱民家庭买来的小性奴而已。发生在寺庙这种神圣地方的强奸(轮奸)犯罪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种事情法律别说不想管,就算是想管管的了吗?印度的神权高高在上,不是区区执法者敢于染指的,有不信邪的敢于过问高僧的私生活,恐怕不久即可受到“神之惩罚”。
由此推而广之,印度教徒如果对非印度教徒女性下手,那么一旦寺庙势力介入,恐怕执法部门也很难办。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外国女性游客也会频频成为印度性犯罪的牺牲品了。所以本大仙奉劝那些不愿皈依印度教的单身女游客们,还是不要轻易冒险去印度旅游观光,搞不好就会把自己搭进去,重口味的可以忽略这句……
总之,犯罪成本太低,所以才让印度强奸犯们有恃无恐。再说,印度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让那些娶不起老婆的光棍大军们不惜铤而走险,跃跃欲试。有人或许会天真地问,为什么印度政府不对强奸(轮奸)犯罪予以严打?这么想还真是冤枉了印度政府了:因为首先印度政府权力和实力有限,在某些领域和地域还真是说了不算;其次是印度强奸(轮奸)犯罪历史悠久、影响深远,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印度的宗教头目、政府官员、执法者)并不认为这是犯罪,所以落实难、执行难、处罚难;最后不得不说印度社会问题多如牛毛,比涉性犯罪更严重、更棘手的犯罪事件还有很多,一时三刻顾不过来……
印度人胃口大、能力差、口味重到连狗都害怕,所以发生点什么奇闻异事都在情理之中。关注本大仙,阴谋全看穿!关注本大仙,世界真好玩。欢迎点击本号“连载”,鉴赏长篇玄幻小说《天外魔镜》,谢谢加关注、加书架围观。
你知道嫖娼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影响吗?
列举三个真实案例:分别是看似不太要紧的嫖娼行为,但却导致三种不同的恶劣后果。随便一种后果都是致命的。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更有可能影响自己下一代的一辈子!
不可否认,性对雄性有着非同一般的诱惑力。在醉酒等特殊状态下诱惑力成倍增加。致命诱惑力的后果就是会让人短时间失去理智。做出一些追悔莫及的行为。并且最终一辈子都在饮自己酿下的这一杯苦酒!
最有说服力的不是生涩的法律条文,而是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最直观的体现方式就是典型案例。生动且真实地诠释着法律的规定。更能够让我们有足够的直接的感官教育。让我们体会到真实的追悔莫及!
(被抓时赤身裸体的尴尬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典型真实案例一、嫖娼后丢失体面又收入稳定的工作:一、简要案情:
黄某某,男,35岁,凭借着读书时期的勤奋学习。考入了某高等学府。大学毕业后,因为对于专业的刻苦学习。很顺利地就职于福建某光学公司。入职后很快成为公司技术骨干。凭借自己不错的情商。几年后就爬至公司管理层。年薪丰厚,娶妻生子后,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
该黄与公司在2014年11月11日建立劳动关系。2018年1月1日双方再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常事由,自动续签!黄某从事某管理层的高管岗位。
公司《员工手册》系2001年制定,该手册第十章第十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员工连续无故旷工5日(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无故旷工15日(含)以上者。
(员工手册是很多公司管理的方法之一)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8日期间,黄某某因嫖娼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5天。黄某某被拘留期间,并未向公司正式请假。仅仅是委托妻子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公司领导,自己被拘留期间不能上班了。具体被拘留事由等均未告知公司领导。
2019年6月10日,公司向其工会作出《申请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黄某某于5月24日晚临时以短信的形式向公司领导请假,声称其被拘留无法上班。领导依据实际生产任务情况向黄某某短信回复无法准假。在公司未准假的情况下,黄某某至今未到岗,严重影响了公司生产进度,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系旷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拟给予黄某某开除处分。现将上述情况告知工会并请工会研究处理。2019年6月11日,公司工会在该报告上写明“同意开除”并加盖工会章。
2019年6月15日,黄某某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已经被开除了,并向黄某某送达书面开除决定。
(旷工开除的规定)二、申请劳动仲裁结果:
黄某某对公司的开除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又对裁决不服,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43519.6元。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黄某某旷工,如果公司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公司也应该运用规范的解除程序,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关系。但公司提交的证据既不能证明其《员工手册》的制定和运用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不能证明其工会的成立过程符合民主议定程序,因此,其依据《员工手册》及工会作出的开除决定,作为解除与黄某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不予认可。
(案例认定嫖娼处罚决定)三、一审判决结果:
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鉴于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口头告知黄某某,因其无故旷工,已经被开除。同时,黄某某也未再到公司上班,据此,一审法院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6月10日实际解除。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向黄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3519.6元。
公司不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向法院提交福州金山投资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公司工会接收高温补贴的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福州市总工会向公司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的荣誉牌匾照片,共同证明公司工会系依法成立并接受上级工会的管理。
(公司工会的职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某某仅仅发送一条短信以被拘留为由向公司申请请假十五天,并未告知公司拘留性质、拘留原因、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供核实,公司未予准许其请假申请并无不当。不予计算周六、周日,2019年5月24日起至该月30日,黄某某旷工5天;至6月15日黄某某出现在公司,其旷工天数达到16天,且始终未向公司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旷工)公司已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并于2019年6月15日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告知黄某某,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19年6月15日解除。公司系依法解除与黄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无需向黄某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二审裁定结果: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黄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依照规定,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43519.6元。
(案例二审裁定结果)四、小结:
以上案例是公司普通员工嫖娼被拘留后认定旷工被辞退。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如果是国企或者公务员,那么后果就更严重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可以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将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参加组织卖淫嫖娼等违法色情活动的;
稳定的工作丢了,意味着自己的饭碗被自己打翻了!虽然可以重新就业,但是自己已经付出了几年的努力就会白费了。一旦公职人员被开除,重新就业的范围将会缩小很多很多!
(纪律处分条例)典型真实案例二、嫖娼后染病郁郁终生:一、简要案情:
在上海某高校攻读国际贸易硕士学位的林峰(化名),精通三国语言,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就已被几家大公司“盯”上了。凭借自己的天赋加努力换来的是人人羡慕的目光。但是一直忙于学习的林峰交际能力较差。林峰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这个问题。
日常工作生活中,林峰也在有意识地培训自己。暂时的将自己的重心放在人际交往上来了。临近毕业了,林峰接收到很多公司的实习邀请。经过仔细甄别后,林峰选择了其中的几家公司。并且在实习过程中,林峰也有意识地主动请求参与公司的对外对接工作。目的就是培训自己的交际能力!
(当前社会对一个人的交际能力越来越重视)但是在一次到山东的实习经历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实习期间的某一天,得知公司有出差对接的事项,林枫第一时间跟领导请求接手这次出差任务。到达目的地之后,简单地安顿好自己。林峰便开始与对方公司对接。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对方公司也很客气地留餐。因为是林峰一个人出差。觥筹交错中林峰也喝了不少酒。酒席散后,林峰婉拒了对方送行的好意。
一个人按照记忆中的路往回走。一路走一路欣赏夜景,顺便散散酒气。回酒店的有一截路是比较昏暗的一条小路。路边有好几个门面透出来的灯光是那暧昧的粉色。林峰虽然没有交往过女朋友,但是大学里也听寝室的哥们聊过,知道这是按摩房。酒后的林峰有些好奇的往门面房里看了几眼,映入眼帘的是穿着暴露,白花花的晃的林峰更加头晕了。
(暧昧的粉色红灯区)想到自己现在身处几百公里外的异乡,没有熟人。林峰在酒精的怂恿下,打算去体验体验这按摩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峰来到一家发廊洗头,酒后没有经历过男女之事的林峰,经过失足妇女的挑逗,已经毫无控制自己的能力了,干了出格的事。这一次的经历,给一向老实本分的林峰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酒醒后的他一直都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认为自己犯了大错!
不久后,林峰感到下身不适,联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他非常害怕被染上性病,遂前往当地一家广告做得很火的性病治疗机构诊治,一位专家为其“精心”检查后告知:他的支原体、衣原体均受到感染,得了性病。
(让人谈之变色的性病)专家“语重心长”地说,这种病非常严重,必须抓紧治疗,如果治疗不当,不但断不了根,还会影响以后的生育。专家的话更进一步地刺激了林峰那原本就绷紧的神经!在专家的“忠告”下,林峰坚持治疗,但是几次检查下来,这一顽疾还是未见好转。无奈的林峰回到了上海,找了一家正规大医院治疗,但医生检查后,发现林峰此时根本没有性病,长期受性病困扰的林峰怎么也不相信这一事实,便又找了几家声望较高的医院检查,结果还是如此。
前不久,林峰又来到了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皮肤病门诊部检查,当医生把支原体、衣原体为阴性这一结果告诉他时,他疑惑地问,这么难治的病怎么可能治好呢?医生对他看病的前因后果详细了解后,发现,此时的林峰心理上已经出现了问题,为此,该门诊部负责心理咨询的医生耐心地开导他,希望他能相信科学的诊断,但是,几次开导下来,林峰还是未能走出性病的困扰,反而受其影响而精神越加萎靡。
最终,无法自拔的林峰被家人送进了南京脑科医院,医生诊断他患了强迫症。病情越来越严重的林峰只能休学,停止实习生活。住进了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神干预康复治疗......
(精神障碍的强迫症)林峰如果第一次找了规范的医院诊治,且医生实事求是地告诉其病情,则根本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这种由于医务人员的行为,造成病人精神方面疾患的病例在他所在的门诊部并不鲜见。
因此,再次提醒广大患者,性病首诊至关重要,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切莫轻信广告,尤其是一些医疗机构所谓的免费检查,以免对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目前为止,除了艾滋病,其它任何性病都是可治愈的,性病患者不要受不正规医疗机构的蒙骗,掉进性病治不好的“泥沼”,不能自拔。
(很多所谓的专业医院都是坑)二、小结:
此案例是怀疑自己得性病之后郁郁不得解心结,最终导致精神心理疾病。即便是治疗好了,也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更有甚者是嫖娼过后,明确得知自己被传染,久而久之心理扭曲后的报复杀人案件,或者自暴自弃的恶意、故意将性病传染给他人,达到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目的。
(传播性病罪)典型真实案例三、嫖娼后因醉酒等特殊原因构成犯罪:一、简要案情:
王某至今不婚,家境殷实的王某独自创业。生意也还不错。收入比较稳定。但是王某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嫖娼。如果碰到了特别喜欢某个失足女,就会来个包夜。王某最近通过网络认识了号称大三学生的朱某(女,25岁)。通过一次快餐式300元的性交易,王某觉得朱某不错,两人约定周末来一次包夜,价格2000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次数不限。约定时间到了,王某和朱某开了房间,期间双方一共发生了三次性关系。之后朱某很累,正要睡去。(包夜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王某却不依不饶,说你既然包夜,就应当配合我发生性关系。朱某有些气愤!认为自己已经配合王某三次了,人已经很累了。王某依然不依不饶。朱某当即表示反对,不愿意继续发生关系。王某依仗自己事先有约定,不限次数。不顾朱某的反抗,强行与朱某发生了第四次性关系。朱某实在被王某折磨得没法忍受,于是报警告王某强奸自己。王某拿出了自己和朱某的聊天记录,气愤地说道: 说好的包夜,我不是强奸,我只是嫖娼而已,不要欺负我不懂法律!(自认为懂法的王某)二、案件分析认定: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有效力么?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8条之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符合公序良俗的性关系应当建立在纯洁的爱慕之情,以婚姻为基础。出轨、一夜情、嫖娼等性关系都是社会共同道德应当谴责的行为。而以金钱和性关系进行交换的卖淫嫖娼行为不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所以说此协议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当然的无效力!(公序良俗的定义)2、根据《合同法》第52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王某和朱某约定发生性关系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卖淫嫖娼的,应当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因此王某和朱某从事卖淫嫖娼的行为本身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了法律。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的建立在不但违法,而且还违背公序良俗,是《合同法》第 52条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一,所以二人的协议自始无效!(合同法)三、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么?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面已经论述,王某和朱某的包夜协议在法律是无效的,自始无效。什么是自始无效:就是这个协议从来没有出现过,双方均没有遵守协议的义务。既然没有法定义务,那么朱某就拥有自己身心自由的完全权利。但是,前三次朱某自愿认可包夜协议,自愿和王某发生性关系,两人属于以金钱交换性行为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刑法规制的范畴。王某第4次和朱某发生性关系,手段明显是强迫,其违背了朱某的意志,更是侵害了朱某对于性的自主决定权。所以说本案例中的王某构成强奸罪毫无疑问。但是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特殊性,朱某对于强奸罪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对王某从轻处罚。(王某的第四次构成强奸罪)四、小结:
一般性的嫖娼行为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对象,不属于刑事规范的范畴。但是一旦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妇女非自愿,就有极大可能构成强奸罪。一旦构成强奸罪,起步刑非常高,起步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这笔账无论是怎么算,都是划不来的。此种情况下,花钱又要坐牢!亏钱的同时搭上了自己的青春。更是直接害了自己的下一代!
(坑害了下一代人的政审)写在最后:不管是工作受影响还是人身自由受限制亦或是声誉毁于一旦,后果都是我们很难承受的。一旦被传染性病,那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这种憋屈劲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久而久之心理就会出现畸形的变化。最终的结果就是精神异常!
即便是我们自己抗住了内心的煎熬,还有一重打击在后面。而且是重拳锤击。一旦因为嫖娼的违法行为发展到了犯罪行为的时候,不光是自己坐牢。更是直接连累了自己的下一代人。这个代价就有些更加的难以承受了!
忍一时一辈子风平浪静!有些欲望是可以通过其它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排解。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不合理,代价最大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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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素如简》作者:陆观澜
当名教授之女关心素偶遇商贾世家的简庭涛,从萍水相逢,到矛盾重重,再到两情帕悦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看似平静美满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危机。
2《花颜错》作者:柳扶疏
身负异能的少女阿绾为了寻找须臾花救所爱之人而深入异界,经历种种艰险,也渐渐发现事情选比她所想得复杂太多。 只绽放在须臾之间的花朵,魂牵梦萦的人,异界的奇异经历,亦真亦幻的梦境,不可忘记的过去,不 可触及的未来。爱恨纠缠,生死交错。
3《莞尔流年》作者:隔轩听雨
大学时候,姜莞尔是家底殷实,才色兼备的校花级人物;而仲流年只是个从孤儿院长大,自食其力的贫儿。家庭的阻力,背景的悬殊和心理上的顾虑,都没能阻止他们最终走到一起。然而好景不长,姜莞尔终以“感情抵不过金钱”为借口,与流年分手。
4《轻城》作者:猫七
成锦在这里遇到的一切人和事都似乎和女生小景相关。堂哥成周、顺顺、桃子、张洋、黄繁从小一起长大,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和小景有着不可言说的秘密,她是众人默认的禁忌话题,却又是每个人心**同的深切想念,在一个夏日又一个夏日后,始终未走出他们的视线。他们所有人困在这个城市,不能出去。
5《绯雨倾城》作者:灵希
讲述了十五岁的女孩身着一袭白衣而来,披着灿烂的星辰,跪伏在他的眼前,澄澈的眼神,乌黑的云发,却将生死枯荣摒弃在尘世之外。天山雪,江南莲,一笑望穿千年恋。
6《乱世倾君心》作者:看碧成朱
在玉虚观,阮碧无意中撞见晋王,险些成为刀下亡魂。化险为夷后,却又遭到不明人士绑架,阴差阳错被顾小白救下,三人感情纠葛由此展开……
7《妃倾城》舒歌
她,一朝穿越,沦为废妃,面对铺天盖地的阴谋、迫害,她谈笑自如,单凭一已之力,便在这乱世之中,游刃有余。而她所期望的,无非是闲云野鹤、淡看云卷云舒的悠闲生活。
他,夏国太子,一袭黑衣,倾世之容,权冠天下,为成绝世霸业,宁可他负天下人。乱世棋局,皆在他运筹帷幄之中。美姬成群,却无一人能入其目,唯有那个看似普通、实则惊才绝艳的女子才能牵动他无波的黑眸。
8《眸倾天下》作者:慕容湮儿
两朝帝王与她的宿命纠缠,牵扯出几段恩怨纠葛。南朝旷世三将与她关系千丝万缕,前尘往事,梦魇轮回,不伦之恋,其身份又归何处?北朝两位王子的生死搏弈,暧昧情愫,阴谋利用,她颠覆了一个王朝,而另一个,是否又能被她颠覆?未央皇后,风波历尽,几度废立。蓦然回首,满地荆棘,灯火阑珊处,还有谁依旧停在原处等她归去?是执子之手,还是相思两处尽?
9《宫砂泪》作者:池灵筠
美人与权谋的较量:她的一生都在这里,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她的爱恨情仇都在这里,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遗忘。她的敌人朋友都在这里,死去的比活着的还要多。双十年华,她的面容满是沧桑憔悴。她的一生,没有美丽过,没有绽放过,自然也无法圆满。
10《公子难求》作者:维和粽子
她笑得明媚灿烂,却没有听懂——他愿意娶她,却不代表他能娶她。他要娶的是手握重兵的将军千金,她最反感的女子。苏婉之开始不淡定了!
11《大约是爱》作者:李李翔
一开始或许是逢场作戏,可是随着纠缠的不断深入,不论是不甘亦或不屑,真真假假模糊了视线。12《宁为下堂妻》作者:秋李子
刘家女儿初长成,嫁入潘家为新妇。天作之合终成空,自请下堂为明天。其实这就是一个很狗血的忍受不了寂寞,然后一脚把老公蹬了,打死不做怨妇的故事。13《蔓蔓青萝》作者:桩桩
她既没有改造古代世界赢得古人景仰的宏愿,也没有成为万事通万人迷KTV麦霸的潜质,为什么会一觉醒来就从二十岁的现代大学生变成了异时空里的六岁小女孩?面对着一心让女儿攀龙附凤的宰相老爸,她只想快快长大,带着美貌娘亲早早跑路,免得被他打包发售。什么四皇子子离和小王爷刘珏,她一个都不要!然而按照穿越定律,跑也是没有用的,临南城的一场大战,把她重又拉回了刘珏身边,拉回到波诡云谲的宫廷斗争里。前狼后虎,且看她这个非万能穿越女主角如何在乱世里保命兼钓帅哥。
14《芙殇》作者:明月珰
主要讲述了 她也许想穿越,但是不想穿到后宫,穿到后宫也不想穿成妃嫔,穿成妃嫔也不能穿成皇帝最讨厌的那个啊?为了出宫,她有计划有目的的纠缠他 他,沉默寡言,典型闷骚 她,坚信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先练好技术 要穿越有穿越,要帅哥有帅哥,要美女有美女,要那啥有那啥。
15《朝暮词》作者:奕浅
她有一匹马,承渊告诉她,那叫清携,他是青边水,护她一生,永不分离。她有一架琴,渐离告诉她,那叫青携,她名中的青,只要她相伴,天涯即归处。她恨过,也爱过,只是在战火里都被烧成了灰。她追过,也躲过,却被阴谋和欲望弄得遍体鳞伤。朝来暮往,时光抹去了帝都旧日的模样,她却始终记得那个被锁在宫墙里的小小身影,天下那么大,她的世界那么小。
16《灵媒师》作者:伶九
苏迟是个灵媒师,本应能够通阴阳知鬼神,偏偏没有这种凶残能力,非但如此,她还坚决否定这个世界存在鬼神。之所以这么没节操的假扮灵媒师,是因为她穷!宋良辰是个推理发烧友,本应该胆大心细,思维缜密,然而他也没有这能力,这位见了死人就秒晕,听说有鬼也要晕,看见血了更得晕!快醒醒,你可是本作男主角啊喂!临安城中风声鹊起,各路妖魔鬼怪,牛鬼蛇神粉墨登场,然而这些诡异的表象之后,藏着的究竟是什么呢?
如何改变命运?
大家好,我是染尘诗人。
翻来历史的画卷,自秦帝国的崛起统一;始皇帝之父,赵国之人质,众多皇孙之中最为不起眼的一位!与皇位可谓是遥之甚远,皇孙中的贫民!吕不韦是个传奇,一介商人,一代相邦、一代相父!虽死有不甘… 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刘邦的大丈夫当如是!
当然这是历史,现在的寒门依旧可以出贵子,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自1978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很多创一代也就此产生!不可否认,他们的下一代是含着金钥匙出生,诚然没有驾驭财富的能力!这些财富也会凭实力丢掉!!我们不要去纠结富豪的学历,有很多人的学历可能没有你高!但是却比你富有!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他们一直热衷于学习,受当代金钱物质横流的腐蚀,很多年轻人萌发了读书无用论,寒门难出贵子的消极避世状态!
!自互联网自媒体的兴起,给很多寒门弟子!给了商机和无限希望!很多草根逆袭,网红直播,令人振奋!除了努力,就是努力!没有其它稻草可抓的话,那么就拼命去掌握知识,论我们的出身成长环境,是无法决定的,如果是寒门的话!那么努力再努力,就是为以后腾飞埋下的伏笔!人生如宣纸需泼墨作画,努力再努力吧,我的朋友们!我是染尘诗人,关注我,给你持续输出干货!最让你难以忘记的句子是什么?
最让我难以忘记的句子话是:“忘记一个人,并不是不再想起,而是在想起时,内心不再起波澜。”
在生活中,人事过往,就如同大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人群中,曾有过自已的深爱,曾有过自己生恨的人,曾有过与人过往的旧事,但都会随岁月的时间浮云,在自己的心中渐行渐远。
然而,却有一些往事深藏于心间,在心中,时而飘忽、时而潜出,却始终不随岁月在人们的记忆中消逝。
一、岁月并不能完全带走“爱恨情仇”。
岁月不能完全带走人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这并不可怕,可怕是自己不能理性与克制,任由自己性来,却如同“历历往事,行之不远”,更加难以摆脱。
1.生活中,幸福与悲伤比比皆是,越是鲜见,越难忘记。
生活中的幸福,由爱而来,却由恨消散而去。但消散的“爱”的生活,并不是生活中的全部幸福。
①难道我们生活中,只存在拥有爱的幸福?
生活,是人们谋取生存空间,创造完善、完美的人生发展空间,而进行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在发展和走完人生道路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如意和失忘、幸福与痛苦、情爱与仇恨、成功与失败等等生活。
②难道生话中,所经历的坎坎坷坷,只是爱恨、痛苦与离愁,对人生除了伤害却毫无益处?
在生活中出现的苦难和经历的坎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苦难、坎坷,虽带给人失落与悲伤、绝望与苦难,但从侧面思考来看,也给人生带来了阅历和精神上的富有,因苦难坎坷,即给人经验与明智,也更使人成熟,使人成长;看问题不再单一,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也得到正本清源,恢复人生清新而质朴的自然状态,以致返璞归真。
③但往往,经历坎坷的人,苦难与仇恨,都会始终萦绕在心头,难以挥之而去;常久,易使人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所以,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爱恨情感,使生活中的人们内心最为牵挂,难舍难分,心潮起伏中,更加难以忘怀。
2.生活中,“爱恨情仇”虽难于忘怀,尚若沉溺之中,不能自拔,却集百害而无益。
流失的岁月,虽然难以带走“爱恨情仇”,但不能克制自己内心的离愁别绪,难消幽恨,必将抱恨终生,失去生活的快乐,失去对美好人生、价值人生的真正意义上的体验。
二、那么为什么说,“忘记一个人,并不是不再想起,而是在想起时,内心不再起波澜。”
往后的生活中,再想起与自已有过往的“爱恨情仇”的人,内心不再起波澜,说明人生境界有了跨越、升华。
1.生存不易,无论生活有多么艰辛,始终都要继续的走下去,对一个人不眠不休的爱恋与憎恶,并不是善念善举,终导致抑郁寡欢,失去人生的价值“本意”。
① “爱恨情仇”,往往更易使人耽溺其中,难以自持、自弃、忘怀。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爱恨情仇”,几乎倾注了一个人的一生的爱,甚至是一生的赌注。
②为 “爱恨情仇”,而逃避生活,远离现实生活,即不是明智之举,更不是人生来世的唯一“使命”,毕竟人生还有亲情、友情……,还有面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毕竞人生在“爱恨情仇”后,余下的路,往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年迈的父母还要自已赡养,或子女家人还需自已抚养、抚慰、照顾等等。
2.忘记一个人,只是换了一种深爱、深藏的方式。忘记曾深爱的人,不代表忘记了彼此的相爱;忘记僧恨的人,不带表自己忘记了仇恨。
①忘记一个深爱的人,其实是在给自已深爱的人,在自已的心间,寻得一块永葆青春、永无惊扰的地方,也使自已可永久地珍藏这份真爱。
既然不能彼此走到一起,或许也是一种钟爱的方式,就不易强求。
毕竟大爱,并非只有二人携手才能同心。不理智的强求结合,也会给真爱带来伤害。理智的选择,真爱才永葆青春,才彼此不被伤害。
②忘记伤害自已的人,易减少自己内心受到更多的伤害,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忘记伤害自已的人,只是铭记伤痛的疤痕,不在挑破旧伤,使自已内心静养,珍惜当下,保留对对方再犯时的适时自卫的权益,对仇恨是一种度的节制。
3.归纳。
①忘记深爱,对爱是一种祝福。这种祝福,不仅仅是包含沧桑岁月中越酿越醇的那份深情,更是伴随日月累积的那份真情厚意。
②生活中,往往那些曾伤害过自已的人,也是很难让人忘记,每当想起,也令人恨得彻心彻骨。
但,对深恨的人,该丢下时,就适时丢下,不在为其烦恼,不然内心始终处在受伤的漩涡之中。
要谨记不忘,不要不时的拾起仇怨。这样,可多留给自已几份生活的宁静与美好,多留几份甜蜜的记忆,毕竟生活多艰幸、多无奈。
所以,在自已的生活中,应多保留平和的心境,每当想起深爱和憎恨的人,内心就不会再有突突的心跳,避免随之而来的内心凄苦,又不断掀起的内心绵绵不绝的波澜,搅得终日心神不宁,内心伤痛。
人世间,只有丢掉仇怨,对深爱的人满心祝福,遇事不纠结、不奢望,人生才会有美好的生活未来。
一个赌徒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吗?
谁人都有回头的机会,谁人都有回头的资格,只是不确定的是是否是真能回头?赌徒其实都是中毒的,中的是偏执的毒,中的是天真的毒,中的也是愚昧的毒;中这么多毒想通过一朝一夕去改变是天方夜谭的,真想回头改变自己的命运需要付出的肯定更多更多!
赌徒其实是一群非常值得同情的群体,它们有偏执的认知、天真的浪漫、愚昧的理想;要不也不会孜孜不倦于根本不可能赢的“游戏”了,大多数赌徒明明知道赌博这种东西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却依然飞火扑蛾般的前赴后继;这不是某个时代赌徒的结果,这种结果几乎涵盖了历史的大多数时候,在当今这个时代呈现的更加明显是因为科技的发展促使赌博的方式更加便捷,“扑死”的赌徒就显得更多了;对于赌徒而言,能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彻底的远离赌博,方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赌徒”是一个中毒者:掉入“赌”坑,不“赌”心痒,不“赌”难受、不“赌”还不了债、不“赌”也无心工作;总之,为了说服自己“赌”下去,赌徒是可以给自己找出千百个理由来欺骗自己的,好像只有在“赌海”里才能忘乎所以的找到片刻的“安宁”,至于现实中的一切暂时都不再重要,因为“赌徒”唯有在“赌海”里才能找到虚无的希望来安慰自己(这和那些吸食毒品者是何等相似),待再一次“两手空空”的结局之时,又陷入无尽的“悔恨”,翻来覆去的情绪纠结和抑制不住各种恼怒把自己“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这不是中毒又是啥?
“赌徒”是一个十足的“笨”人:要是“赌徒”觉得自己能在赌博的世界里杀出一条血路来,就先回头看看历史各朝各代的赌徒都是怎样的结局、被历史书籍所记载的赌徒都是怎样的结局、身边听到亲戚朋友讲的、新闻媒体报道的赌徒又都是怎样的结局,无一例外都是“惨不忍睹”的结局,既然如此,“人”一旦选择“赌”这一条路毋庸置疑就是一个“笨”的、“愚蠢”的人了;赌徒和赌徒最大的区别只是大家“笨”的程度不一而已!
“赌徒”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赌徒在缺钱寻找赌资的时候算是世界上最真诚的人了,哪怕是这种“真诚”本身就是谎言,但表现出来的“真诚”也是足够让旁人动容的”!赌徒可以把“赌博”这么一件事当成事业去做,并为之付出自己所有金钱家产、乃至亲朋好友的关系、直至出卖那个最“真诚”的自己;这要不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是绝对做不到的;
当我们明白了人一旦变成了“赌徒”就是一个“中毒了并且还愚蠢的理想主义者”,作为“赌徒的”你觉得你这辈子还有希望吗?唯一的希望就是可以彻底远离赌博,让自己回归成一个正常的人,至于能不能回归除了需要“赌徒”本身自我的定力,还需要“赌徒”能敞开心扉来大胆的寻求一下旁人的帮助,只要能走出这片“赌海”,个人的命运自然而然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