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事故赔偿揭秘:赔友1.5万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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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风险:共饮者与出借人需知的法律责任
你是否曾想过,将电动自行车借给朋友,却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福建交警公众号近日分享了一起典型案例,揭示了借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024年4月,赵某在饮酒后向朋友钱某借用了电动自行车。不幸的是,钱某在驾驶过程中与一辆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相撞,导致受伤入院。钱某不仅要求大货车驾驶人赔偿,还要求赵某赔偿15000元损失。经过多次协商未果,钱某将赵某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赔偿钱某15000元。法官指出,赵某作为电动车的所有人和共饮者,存在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是共饮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二是出借车辆的审慎义务。
共饮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共同饮酒后,共饮人之间对彼此的安全负有一定注意义务。若明知对方饮酒仍出借车辆,可能被视为未尽到合理提醒、劝阻义务。
出借车辆的审慎义务
出借人需确保借用人具备驾驶资格且状态适宜(如未饮酒)。若因出借行为间接导致事故,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

交警提醒:借车需谨慎
交警提醒,若借用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车主若对事故存在过错,如车主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借车人不宜驾驶(如酒后、未成年人)仍出借车辆,车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切勿随意将电动自行车借给他人。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借车需谨慎。作为出借人,要确保借用人具备驾驶资格且状态适宜;作为共饮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因借车引发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