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严查!13类问题食品速举报,守护舌尖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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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发布,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1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大痛点,明确禁止直播经营食品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主要针对监管实践中最突出、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三大痛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者判断。明确禁止13类食品直播销售
该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相当于列出“直播禁售食品清单”。这些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规范直播行为
规定还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问题。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同时明确规定,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全面纳入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从直播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出了问题,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得负责,谁都别想逃避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到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中,明确技术监测记录可以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平台必须开通便捷的投诉举报功能,及时处置消费者诉求。